不支持Flash
|
|
|
重疾險升級 投保策略不變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7年07月20日 07:05 大洋網-廣州日報
作者 吳倩 史麗萍 新的重大疾病保險規定將于8月1日起開始實施,目前,多家保險公司的舊版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已陸續停售,以重新設計的新險種取而代之。那么,面對紛繁的新版重疾險,準備投保或加保的市民應該如何選擇呢? 1 了解費率結構 需長期保障:長期險經濟且牢靠 重疾險產品主要分為兩種,一種是均衡保費型的長期險種,一種是自然保費型的短期險種。具體來看,投保均衡保費型重疾險,從28歲到85歲,保費年年都一樣,這種重疾險通常是保險期間較長的儲蓄型險種。而投保自然保費型的重疾險,年輕時的保費非常少,但隨著年齡遞增,保費也逐漸提高,一年一續保的短期消費型重疾險通常是此類產品。 從目前的產品費率來看,由于過了40歲,短期消費型重疾險的保費提升速度非常快,因此,如果市民需要長期、持續地獲得重大疾病保障,從保費的角度長遠考慮,長期的儲蓄型險種可能更經濟。并且,由于短期險的保障期只有一年,有些沒有保證續保的承諾,對于需要長期保障的市民來說,不如長期儲蓄型險種牢靠。 不過,在同等的保費預算下,購買短期消費型的重疾險可能獲得更高的保障,對于經濟預算有限或暫時只需要短期重大疾病保險的市民來說,購買短期消費型險種可能更實用。 舉例來看,兩位30歲男性客戶A和B,保費預算只有3500元,又非常需要重疾保險。A選擇長期險種,就只能購買一份10萬元保額、交費20年期的終身重疾險;B選擇短期險種,則可把保額買到30萬元或更高,一直可買到50歲。 建議:視年齡搭配購買 對20歲到30歲的投保人而言,由于經濟能力有限,而消費型短期險種的費率優勢比較明顯,保戶可以選擇“儲蓄型+消費型”的重疾保障組合,其中60%~80%的保額可考慮消費型險種。 而在35歲后,隨著年齡的增長,消費型險種的費率優勢逐漸縮小,此時可相應提高儲蓄型險種的占比。到45歲之后,短期消費型險種所提供的保障占比可逐步降低到10%,甚至不再購買,轉而由儲蓄型長期險種來提供全部的重疾保障。 2 確定保險金額 5萬元是底限 根據最近的統計,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少則七八萬元,多則十幾萬元甚至更高,因此,通常建議購買重疾險,至少買上5萬元保額打底,累計保額達到20萬元左右比較合適。 20萬元左右是從需求的角度考慮,而從預算的角度考慮,一般來說家庭總收入的10%購買人壽保險比較合適,而其中一半左右購買重大疾病類保險是比較符合實際需要的。值得注意的是,每隔三五年應該根據家庭人員和經濟狀況的變化作一些適當的調整。 3 確定繳費期限 繳費期不宜太短 對于長期的儲蓄型重疾險來說,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繳費期限的選擇。一般來說,長期儲蓄型重疾險繳費期選擇非常靈活,從經濟的角度綜合考慮,繳費期不宜太短,通常都建議選擇20年繳費期。 具體來看,繳費期越短,總的保費支出會越少。但是,將繳費期適度拉長,好處可能更多。第一,拉長繳費期,年交保費比較少,每年的負擔相對較低。第二,一旦短期出險,繳費期長更劃算。例如,A和B兩個同齡人同時購買了一款重疾險,保額10萬元,A的繳費期為10年,年繳9000元,B的繳費期為30年,年繳3000元。兩年后,A和B出險,均獲得10萬元理賠,但A已交的保費為18000元左右,而B交的保費只有6000元左右。 鏈接:新產品價格并未大漲 隨著8月1日的臨近,國內200多種舊款重大疾病保險正逐步退出市場,取而代之的是各保險公司按照新重大疾病標準定義設計的新產品。業內人士預計,七八月份將是新版重疾險上市的高潮。 記者近日從各大保險公司獲悉,重疾險老保單在停售前迎來了一波銷售高峰,一些投保人因擔心新產品會漲價而搶搭末班車。某大型保險公司的負責人向記者透露,近期,該公司尚未停售的兩款重疾險銷量明顯上升,增幅至少在15%以上。 保險專家表示,搶購舊版重疾險無必要,新版重疾險的重疾定義更加規范、理賠范圍有所放寬,更利于投保人。 同時,記者比較了目前市場上已推出的部分新版重疾險,發現“漲價”一說并不準確。例如,平安人壽推出的9款新版重疾險中,除一款升級產品價格有所提升外,其余8款產品的價格維持不變。又如人保健康的某款新版重疾險,一名30歲的男性投保10萬元,分20年期繳,舊版費率為3630元/年,新版的費率下降至3480元/年,降幅4.13%。 另外,雖然也有部分新版重疾險漲價,但保險責任范圍也隨之拓寬,如增加了疾病種類,減少了責任免除范圍等。 如何選擇新版重疾險 一:有無包括六種核心疾病 根據新的重疾險行業標準,新版重疾險必須涵蓋6種必保疾病,即惡性腫瘤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腦中風后遺癥、冠狀動脈搭橋術(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)、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、終末期腎病(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)等。 【提醒】這六種疾病是發病率最高,對被保險人來說也是風險最大的六種疾病,基本能滿足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。 二:重點比較額外保障 新的重疾險行業標準統一定義了25種重大疾病(包括6種核心疾病),對這25種重大疾病,保險公司可以選擇使用。目前市場上的新重疾險,除囊括這25種重大疾病外,都各自增加了其他疾病。 【提醒】在新版重疾險“基礎保障”一致的情況下,投保人在選擇時可重點比較“額外保障”的差異。 三:不要單純追求疾病種類 對于投保人來說,重疾險也非承保疾病越多越好。一方面,保障的病種越多,保費越高,而有的保險公司還會引入一些發病率較低的疾病。另一方面,有的保險公司把一種疾病分拆成幾種疾病羅列出來,實際上承保范圍并沒有擴大,而分拆的結果反而會漏掉某些疾病。 【提醒】選擇重疾險時,不要一味看重承保疾病數量,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產品,才能提供最切實的保障。 四:責任免除最高不超過八類 保險公司為保護自己,往往會列出許多“除外責任”。而新的重疾險行業標準明確規定了八類除外責任(見右),要求保險公司在重疾險合同中列出的除外責任不得超出這一范圍。 【提醒】投保人應確認“除外責任”有無超過規定,另外,一般情況下,對行業標準界定的25種重疾,各家公司定義都一樣;但對于保險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種類,則要仔細研讀,做到心中有數。 新版重疾險八類除外責任 ◆投保人、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、故意傷害; ◆被保險人故意自傷、故意犯罪或拒捕; ◆被保險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 ◆被保險人酒后駕駛、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,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; ◆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; ◆戰爭、軍事沖突、暴亂或武裝叛亂; ◆核爆炸、核輻射或核污染; ◆遺傳性疾病,先天性畸形、變形或染色體異常。 相關報道:
【發表評論 】
|